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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运营“有章可循” ,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标准正式实施

  • 新闻来源: 共享经济论坛
  • 发布时间:2019-11-07 08:31:35
  • 点击量:1057

       近日,由中国自行车协会牵头起草的《租赁自行车技术规范》、《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规范》两项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并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出炉的团体标准对“租赁自行车”的概念进行重新定义,并首次对租赁自行车固定停车点和停车设备提出了明确要求。

助推租赁自行车行业有序发展

       为加速租赁自行车行业向规范、精细化方向发展。中国自行车协会决定制定《租赁自行车技术规范》、《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并于今年年初下达关于团体标准起草单位。

       据悉,团体标准由中国自行车协会、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浙江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昆山产品安全检验所,永安行科技有限公司等19家单位共同编制完成。7月,团体标准审定会在北京召开,顺利通过专家审定。8月1日,团体标准发布,并定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租赁自行车团体标准的实施,为政府管理部门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在科学投放、规范停放点、停车设备及服务设备等方面均给出了行业标准。”中国自行车协会秘书长郭文玉说,标准的制定将进一步规范租赁自行车行业质量管理,提升产业服务质量。对推动租赁自行车有序发展,助力现代城市绿色交通具有积极意义。

标准对“租赁自行车”重新定义

       据了解,此次标准明确了租赁自行车的术语及定义,解释了租赁自行车即通过互联网或磁卡等方式开锁,能实现有桩或无桩停车,以租赁形式在公共道路上骑行的两轮自行车。

       对此,中国自行车协会标准办公室杨丽表示:租赁自行车作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享单车)和有桩租赁自行车的总称,其三者的关系为租赁自行车是涵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享单车)和固定式租赁自行车。

首次对租赁停车点建设提出要求

       租赁自行车作为零排放的绿色出行工具,在绿色出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不完全数据统计,目前全国有租赁自行车的城市超过了500个,企业投放车辆规模呈爆发式增长。但乱停乱放、设备脏乱陈旧、破损废弃车辆回收不及时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市容市貌和市民生活。

       标准中首次对租赁自行车固定停车点和停车设备提出了明确要求。针对以往共享单车无序停放的行业痛点,标准重点要求停车点配备与停车点规模相对应数量的停车设备或停车位;停车设备或其他辅助设施保证租赁自行车停放整齐首尾一致、间距均匀,并能抗倒伏;停车设备或停车位保证租赁自行车定点、规范、有序停放。

       在停车设备上,标准还加入了对智能辅助停车设备的具体要求:明确设备需要具备自行车归还入位的灯光或声音指示提醒功能;每车一位,还车入位,非停车位无法落锁,租车订单无法结束;此外,智能辅助停车设备的感应器与车辆身份识别装置的停车入位感应识别精度要<3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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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运营企业及运营条件提出更高要求

       为规范企业的运营服务,在《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规范》团体标准中,明确了运营企业除满足国家规定的经营资质外,还应当满足:企业在项目所属地依法工商注册;在当地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监管及考核;企业必须递交租赁自行车系统服务项目可行性报道;制定并实施租赁自行车运营管理制度;提供租赁自行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提供由具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出具的,投入运营的租赁自行车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新标准的实施对运营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不仅要加大运营服务管理的专业性、规范性,更要加强车辆质量检验,保障用户骑行安全。

       标准同时要求,运营企业应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匹配的管维力量,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制定并实施系统客服管理、车辆调运和设备维护保养等运营服务管理制度,客服热线需要保证全年24h开通等。

提出运营企业需接受“第三方监管”

       租赁自行车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资金安全问题一度牵扯着社会公众的神经。此次,团体标准中重点提到关于“运营企业应自觉接受第三方监管”的规定:企业与用户签订的服务协议中,需要明确保证金收取金额和扣除保证金条件,并在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显著位置明示保证金退关方式、程序和周期;企业向用户收取的保证金和预付金的管理应符合国家与地方相关管理规定。

       “确保用户资金就是守住用户安全的底线。标准在研讨及审定时,我们就将这块作为重点。要求企业主动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服务评价上要求企业提出可执行性的量化指标,要求企业在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方式上提升服务。”杨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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